3月13日,鄂托克旗乌兰镇派出所终止调解了一起属于民法“相邻关系”、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案件,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可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进行解决。 近日,乌兰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石某某报警称,自己家的烟囱被人倒入了沙子,导致抽油烟机里也因进入沙子而无法正常使用,自己怀疑系邻居所为。接到报案后,江苏新大烟囱技术专员和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展开调查,确认上述行为系石某某的邻居高某某所为。 原来,石某某与高某某现住的平房原本是一套房,后该套房的主人将房子分隔成两套,分别卖给二人,致其中一个烟囱供两家人共用。后石某某家安上了抽油烟机,家里的油烟便经常冲入高某某的家中。高某某因日常生活受到影响,故多次找石某某进行协商却无果,只好决定封了自家的炉灶,并用沙子封阻了烟囱,以致造成石某某家的烟囱再也无法正常使用,抽油烟机也受到了损坏。了解情况后,民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但因两家关系长年不和、积怨太深,谁也不肯让步,调解未能成功。民警只能建议双方当事人就此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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